刊“香港拉登”抹黑标语《东方》控告《明报》诽谤

2008-04-12 18:13 来源: 《太阳报》讯 作者: 网友评论 0 条 浏览次数 1

     因恐吓要抹黑东方报业集团而被判监的「香港拉登」马照声,刑满出狱不足一个月便再生事,在立法会及高等法院门外示威及摆放诽谤东方及其管理层的易拉架,而《明报》则以图文刊登马照声示威的报道。东方11日正式入禀高院,控告《明报》诽谤,要求高院向《明报》发出禁制令及追讨赔偿。

    马照声于本月九日在高院门外摆放易拉架,声称向「东方日报马氏」提出「三宗罪」指控,包括「插赃嫁祸」、「收买高级督察游乃强捏造假证据」及「无视法纪公然雇人行凶」。

    《明报》在本月十日刊出该次示威的报道,报道更附有一张展示该易拉架内容的相片。

禁制继续诽谤 要求被告赔偿

    东方随即向《明报》发出律师信,指出该报道的内容、相片说明及相片中所显示的易拉架内容,有多处完全失实,严重损害东方的声誉及业务,并向《明报》提出一些要求,包括登报向东方道歉及承诺不再刊登该报道;但东方在指定限期时仍未收到《明报》的回复,故于11日采取法律行动。

    据东方的入禀状指出,《明报》于本月十日刊出一篇诽谤原告的报道,该报道的标题是「香港拉登高院外控诉遭插赃」。原告因此要求高院发出禁制令,阻止三名被告:明报集团有限公司、明报报业有限公司及《明报》总编辑张健波继续诽谤原告,并要求被告作出赔偿。

要挟超市落毒 逼董建华落台

    马照声零一年化名「香港拉登」,要挟会在超级市场的食品中落毒,要求「千古罪人」董建华下台,《东方日报》当时得悉事件后,恐祸及无辜,立即向警方挺身举报,马照声其后被捕,他零二年因三项发出威胁杀人信件罪成,被判监六年零八个月。

    惟马照声零六年六月刑满出狱后未有悔改,再先后五次向东方寄出恐吓信,威胁要损害东方名誉,零七年六月再被裁定两项刑事恐吓罪成,再被判监九个月,直至上月才刑满出狱。(上图为马照声近影 资料图片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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