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
轰动香港全城的新婚秘书「V太太」涉遭闺中密友及其情夫迷奸案(3P案),被控6项罪名的男被告陈俊图,17日被陪审团一致裁定两项以虚假借口促致V作非法性交罪成,其余4项强奸等控罪不成立。由于V的密友、女被告黄慧心早已承认协助及教唆陈强奸V的罪名,法官关注黄会否更改答辩,控方将征询律政司意见,案件今日判刑。
陪审员豁免再任10年
暂委法官马永新向3男3女组成的陪审团说,该案案情异常及复杂,审讯时间长,特准他们豁免担任陪审员10年,并获发最高金额的津贴,若以法定津贴每天280元及33天审讯计算,估计每人最少有9240元。
任职私人司机的男被告陈俊图(45岁),被裁定于去年1月13日至2月初,及3月18日至4月14日,以虚假借口促致V(32岁)与他非法性交罪成;强奸及企图在未经同意下非法肛交等罪名均不成立。另外,陈早前承认于06年11月,勒索同案女被告黄慧心(33岁)之同事X先生及中学师兄W先生各5000元。黄早前在庭上供称,她与X及W有性关系。
最高刑罚囚5年
根据法例,以虚假借口促致女子作非法性交最高刑罚是入狱5年。
任职文员的黄早前已承认1项协助及教唆强奸、3项以虚假借口促致V作非法性交罪,马永新要求控方向黄的代表律师交代裁决结果,指由于陪审团裁定陈的强奸罪不成立,根据法例或可行使酌情权,让黄就相关控罪改变答辩。
法官早前引导陪审团时提醒,黄可能将故事夸张,要求小心考虑其可信程度。V及黄在审讯时均说,陈于去年1月13及14日迷奸V,但最后陪审团以5比1,裁定陈两项强奸罪不成立。
不过,V审讯时供称,去年2月10日及4月14日重返黄的寓所与陈性交的原因,是为了取回早前与陈性交时被拍下的声音纪录、影像纪录及照片,陈则以手上性爱片段,令V不得不答应要求,「留他一个美好回忆」,陪审团裁定牵涉上述两日期的促致与V非法性交罪罪成。
针对陈获脱罪促致非法性交罪,证供显示V在接受盘问时,被揭发去年在黄与丈夫到泰国外游时,于3月14日与陈到黄家晚饭,更准备了鱼肚,欲为陈煮粟米鱼肚羹,但整整一年未有向警方披露;至3月17日V与陈性交后,又向陈送赠锁匙扣,陪审团裁定该项促致非法性交罪则脱罪。
另外,辩方曾透露,黄的丈夫曾在审讯期间到法庭抄笔记,但其后再没出现;而原为控方证人的V先生,虽然最终毋须出庭,却受传媒骚扰,法官下令警方彻查。
由于本案牵涉大量性爱片段,审讯期间法官下令公众及传媒「清场」,只准陪审团及与讼双方观看,在审讯第二天,一名男陪审员即表示不适,最后剩下6名陪审员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