弃胚胎 15岁少女扣查

2008-05-06 18:46 来源: 《明报》 作者: 网友评论 0 条 浏览次数 2

重案组探员在垃圾站检查可疑红色背心胶袋,在袋内发现怀疑婴儿胚胎物体。(冯国良摄)

    消息称,涉嫌与案有关少女年约15岁,与家人 同住景林景桃楼某单位,被探员带返警署查问后,由救护车送院检验及留医,警方其后区内再带走一名怀疑涉案的17岁青年返署调查。警员5日晚亦在少女家中检走一个煮食煲,怀疑有人曾煲药调理身体。

检煮食煲疑曾煲药

    案中疑似婴儿胚胎物体,被藏于一个红色背心胶袋,约10吋长,呈粉红色,如一团生肉,但隐约可见头部及四肢,警方检走化验,以确定是否真的属于人类胚胎及生长月数,以及在出生前还是出生后死亡。

    据街坊称,涉案少女与任职三行的父亲、继母、叔叔及其女友同住,读至初中,于一年前辍学,常在内抽烟及「粗口烂舌」。有认识少女的青少年表示,早前已察觉少女疑有身孕,见其肚皮日渐胀大,但5日突见其腹部回复平坦。

    5日午2时许,一名少年目睹该少女神色慌张,拿一个红色背心胶袋步出景桃楼,但发现被人注视后随即转身离开,走到景松楼对开垃圾站,悄悄把胶袋弃于垃圾站大门旁边,随即急步离去。一直注视其举动的少年步前检视胶袋内物品,赫然发现袋内有一团似是初生婴儿的物体,大惊报警。

涉案一青年带署调查

    警员赶至检查,怀疑袋中是婴尸,随即封锁现场一带范围,交由观塘警区重案组探员接手调查,探员证实胶袋从景桃一单位被带出,经搜索后在附近公园发现事主,将她带署,再由救护车送院检验。其后再根据少女的口供,在区内带走一名怀疑涉案青年返署调查。

    律师黄国桐表示,当一个胚胎成长达7个月后,在法律上已经属于「人」,堕胎必须由两名医生签纸同意,否则即属违法,进行堕胎手术的医生亦会负上刑事责任。母亲若在婴儿出生后将其杀害,便会犯上「杀婴罪」,如证实婴儿在出生前已经死亡,其弃尸的行为则涉及非法处理尸体罪名。

 


涉嫌丢弃胚胎的少女(蒙头者)被警方带署查问后,由救护车送院。(卫永康摄)

    将军澳景林5日揭发怀疑「弃婴尸」案,一名少女被街坊发现神色慌张地把一个胶袋弃于垃圾站后离去,街坊好奇检视袋中物,赫然发现是一具血淋淋肉块,怀疑是婴儿胚胎,大惊报警。警员赶至封锁现场调查,把疑似婴尸或胚胎物体检走化验,并带走一名怀疑与案有关少女助查,案件列作「求警协助」处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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